10月21日下午,在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和宝丰县赵庄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共同见证下,赵庄镇岔河寺村村民委员会与宝丰县大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
全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
10月21日下午,在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和宝丰县赵庄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共同见证下,赵庄镇岔河寺村村民委员会与宝丰县大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此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全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成交。
本次入市成交的宗地共计2宗,其所有权属于岔河寺村集体所有,规划用途均为商业用地,总面积10836.90平方米,成交总额680余万元。
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近年来,宝丰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编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今年9月,该县编制完成了《宝丰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对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此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交易,标志着宝丰县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月霞说,这两块土地的成功入市,充分显现集体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对于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活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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